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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民实践体系——解读《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决定》

在11月5日举行的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顺利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6月设立为“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这是我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要指示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


全国率先

银川人的6月将非比寻常


“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范围内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充分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后,作出了这一《决定》。”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科说。

人大常委会通过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全国率先将每年6月设立为“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这既是对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赋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的深化落实,也是推动“6·5世界环境日”的有力举措,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采访中,袁科特别提到,《决定》本身有着动员全民的目的。“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安排决策部署变成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决定》的具体内容,对政府部门如何做、公检法系统如何做都提出了方向,人大常委会就这一《决定》将对这些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袁科说。

《决定》的表决通过,将大幅提升银川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生态环保法治意识、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久的将来,银川将形成导向鲜明、职责清晰、共建共享、创新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广利于民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唱响银川和弦

《决定》的提出,具有强大的政策依据和科学理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一高三化”和“四个继续走在前列”要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要求,以及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市委的工作安排,都是起草该《决定》的理论政策依据。

《决定》内容共分四条。第一,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为主题,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第二,坚持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第三,坚持把珍惜黄河、呵护黄河、保障黄河安澜作为“主题宣传实践月”的重要任务,积极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民实践体系,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第四,坚持把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决定》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民实践体系等提法,充分体现了该《决定》广利于民、惠利于民的普惠价值,更体现了银川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所做的努力。

绿色生产生活

银川将迎来“大环保”

按照《决定》,未来银川将围绕建设黄河河段堤防安全标准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区、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逐渐拓展和丰富“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内涵与形式,全市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此外,“两高”项目将受到严格控制,“两碳”目标将得到严格排查,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将成为一种新时尚。良好的生态环境将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着力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和展现美丽银川形象的发力点。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各级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将逐渐营造起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全市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少开一天车、多种一棵树、节约一杯水的绿色生活方式,也将在广大市民中间推广。踊跃投身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将逐渐成为银川人的一种行为自觉。“大环保”“大宣教”的格局将让美丽银川的绿色更浓、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袁科告诉记者,针对《决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作为“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具体抓手,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举措将逐渐走进银川人的生产生活中。


文章分类: 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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